按照《第二十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推荐考核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拟表彰的第二十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1月24日至1月28日。
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反映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反映的情况必须客观真实,对线索不清的匿名反映,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53649911(文明城市、文明村镇),0451-53640999(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1202室
电子邮箱:hljwmb@126.com
附:拟表彰第二十届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
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