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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明委 省委教育工委 黑龙江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诚信校园建设的通知
时间::2019-08-04     稿件来源

各市(地)教工委、文明委、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我省教育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理念根植于学生、教师和家长心中,培养诚实守信良好习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黑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有关要求,现就开展诚信校园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诚信校园建设的重要意义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学校是进行诚信教育的重要阵地,教师担负为人师表的重要表率,家庭是检验诚信教育的重要场所,诚实守信的品德必须从小培养。当前全社会普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活动,良好社会道德风尚逐渐形成,但在一些领域和地方,不守承诺、重利轻信等失信行为仍然存在,这些社会不良现象侵蚀着校园,给学生健康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面对社会发展变化和诚信宣传教育的新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诚信校园建设对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性;充分认识诚实守信的品德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必须从小培养,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充分认识诚信教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多角度、多途径、多维度地加强诚信校园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提升教师职业信用、学生德育水平和家庭教育效果,努力在诚信育人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二、丰富完善诚信校园建设内容

  要明确诚信校园建设的内涵,突出抓好诚实守信教育,使学生、教师和家长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契约意识,提高守法、守规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

  (一)加强学生诚信品德培育。寓诚信教育于学生德育,把诚信教育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抓手。重点培养学生诚实待人,言行一致,勇于承担责任。作业、考试、撰写论文求真实,不抄袭,不作弊。培养学生守时、守信、重诺,言必信、行必果的道德品质。培养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契约意识,做一个讲道理、讲诚信、讲文明、守规矩的好学生。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将诚信教育纳入学校德育工作内容,融入思政课程教学中,与社会公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有机融合,形成联动育人机制。发挥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在开齐开足开好国家德育类课程的基础上,做好德育课程的研究、开发和整合,将诚信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挖掘各学科教学与德育的结合点,围绕诚信教育设计好教学活动,让学生接受较为完整、系列化的教育,实现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优秀思想品质的塑造和生命质量的提升,上好人生第一堂诚信课。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

  (二)完善教师诚信教育机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加强教师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修养的重要内容,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将诚信要求转化为教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让广大教师成为社会良好风气的塑造者和引领者。重点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发挥教师诚信执教、为人师表的重要影响作用,强化学术诚信。加快建立和完善教师信用记录机制,建立完善教师守信激励制度。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建立教师诚实守信正向激励机制,把教师规范从教、诚信执教作为评价师德表现的重要内容,让守规矩、讲奉献、肯实干的优秀教师有地位、得实惠。大力选树师德典型,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感动身边人,让广大教师学有榜样、做有目标、赶有标兵,增强诚实守信、规范从教的自觉和职业责任感。建立完善教师失信惩戒制度。对教师违背职业操守和从教承诺、损害学生和家长利益、影响学校和教育事业发展、造成严重后果的失信行为实施惩戒制度,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

  (三)开展诚信家庭教育养成。将学校诚信教育与家庭道德建设结合起来。要重点引导家长根据学生不同阶段,提供个性化的诚信教育,培养孩子诚信品质,渗透日常生活的点滴,贯穿家庭生活和亲子成长的全过程。引导家长率先垂范,带头讲诚信,兑现承诺,为孩子营造诚实、互信的家庭氛围。学校要主动与家庭、社区紧密配合,扩大学校教育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特别是要重视和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充分认识诚信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校共同抓好诚信教育,促进学生诚信素养的提高。广大师生要主动向家人、亲属、朋友宣传诚信知识,帮助学习运用,带动共同提升,形成传递式教育宣传效果。

  三、创新活化诚信校园建设形式

  要遵循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小型为主的原则,既要营造氛围,又要扎实有效。要根据大中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一)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抓住时机,结合教学内容,将诚信教育有机渗透到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质。德育课程和文科教学要结合教学内容,丰富诚信教育内容,将诚信人物、事件等融入课堂教学之中,理科教学要在体现实事求是、严谨科学精神的基础上,融入诚信精神。

  (二)强化教师教育承诺制度。完善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教师全员承诺制度和党员教师公开承诺制,每年在教师节前组织新入职教师及全体教师进行宣誓活动,签订教师规范从教承诺书,充分结合省教育厅开展的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相互联动、相互促进,自觉接受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强化仪式感,增强责任感。建立完善家长反馈机制,定期征集家长对学校教师诚信情况反馈,针对反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核实整改。

  (三)开展诚信文化教育宣传主题系列活动。结合“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开展各具特色诚信主题宣传。鼓励师生通过采取阅读诚信文化教育书籍、学习诚实守信的历史典故、交流个人对诚实守信重要作用的心得体会等方式,主动学习诚信文化知识。将诚信文化知识宣传活动融于日常教育学习工作中,通过启动仪式、开学式、升国旗、班会、团活、辩论会、毕业典礼等主题活动,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风尚倡导。鼓励学校组织开展诚信大讲坛、师徒论坛、诚信知识竞赛、诚信履约评比等活动。

  (四)开展校园诚信典型示范活动。倡导开展诚信班级、诚信教师、诚信校园等评价活动,树立诚信班级、诚信教师、诚信校园典范。大力发挥校园广播站、校园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走廊等媒介和社会媒体作用,把握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诚信典型班级、人物和校园事迹,使广大师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使诚实守信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追求,树立诚实守信校园正能量。鼓励在校园设立师生“诚信监督能手”,宣传校园内诚实守信行为,监督失信违约行为。

  (五)开展家庭诚信教育“传、帮、带”活动。学校要引导家长从小要求孩子真话、守信用,做错事时勇于承认错误并能及时改正做到言必信,行必果针对失信违诺的现象要态度鲜明,及时指出,督促改正。与孩子共同阅读一些有关诚信的书籍,讨论有关诚信的话题;鼓励孩子多与人交往,在交往中感受诚信,思考诚信,以真诚之心,行信义之事。

  (六)鼓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学术研究。鼓励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学术研究。研究论证设置信用管理专业。鼓励师生发表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应用研究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学术性研究论文,进一步创新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思路。

  四、加强诚信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诚信校园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此次活动开展放在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高度上抓好落实。要认识到诚实守信品德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要从小抓起,潜移默化地逐步培养起来,从校园抓、从学生抓、从基础抓,才能筑牢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坚实根基。此项工作将列入全省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评价,活动结束后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二)扎实开展、注重成效。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抓真干、力求成效,杜绝走形式、走过场。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选取好的工作做法,通过“信用龙江”网站进行宣传推广。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诚信文化教育进校园活动成效,为下一步开展诚信文化宣传系列活动积累经验。

  (三)加强协调、健全机制。系列活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每个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各地教育、文明、信用部门要加强协调,建好长期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将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研究常态化开展方式。在开展宣传活动中要积极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注意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本地教育部门进行汇报。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各市(地)信用工作领导小组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辖区活动开展情况报省诚信龙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总结应包括本地区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好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要重点说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亮点和创新突破之处。

责任编辑:李芊慧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黑龙江东北网络台 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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