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省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推荐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央文明办(2017)24号、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拟推荐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9月9日至9月13日。若对以下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文明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省文明办电话:0451—53649911;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27号1211室(省文明办创建协调处);邮编:150001;电子邮箱:xtc53649911@163.com。
附:我省拟推荐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