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文明办,绥芬河市、抚远市文明办,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大庆油田有限公司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文明办;省直主要新闻媒体:
现将《关于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和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协调组织做好当地媒体宣传,请各省级新闻媒体做好相关报道工作。
省文明办联系人:苏万新,电话:0451-53649862,13766808373;云梅,电话:0451-53622398,17758811760。
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和全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新闻宣传方案
为广泛发动群众有序高效评选,推出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道德模范,充分运用榜样力量推动形成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经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黑龙江组委会研究决定,6月初至9月底,集中开展道德模范宣传报道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传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推进我省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浓墨重彩地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用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激发人们追求真善美的共鸣,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安排
1.6月13日,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名单,《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晨报》、东北网、黑龙江文明网刊发《表彰决定》。
2.6月20日左右,《黑龙江日报》《黑龙江晨报》、东北网、黑龙江文明网刊播《黑龙江省拟推荐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3.6月20日至25日,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台协助拍摄制作将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播发的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广播节目、电视展播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7月初至8月中旬,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开设《黑土之星·德耀中华》专题专栏,《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台、东北网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对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10名)和第六届全省道德模范(20名)进行逐一报道,每天一名。各级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各地学习宣传道德模范的做法和成效,评选表彰活动在群众中产生的反响等方面内容。
5.8月中旬至9月初,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东北网制作刊播一批道德模范公益广告,制作播出一批有温度的广播剧作品,开办讲述道德模范故事的栏目,多侧面、立体式地展现道德模范。
6.9月底,省直主要新闻媒体对省委领导接见我省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全省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座谈会进行宣传报道。
各级新闻媒体要把用好用活客户端、微信号贯穿宣传全程,及时推送传播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相关内容,巧设互动版块,激发人们学模范、做模范的热情。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新闻单位要提高认识,认真做好活动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地)、系统要明确本地新闻联系人,负责联络、沟通、协调相关宣传工作,联系方式于6月15日上午10时前报省文明办秘书处邮箱hljwmb@126.com。
2.突出重点,方式灵活。省直主要媒体要成立采访组,组织新闻工作者走进基层一线,多角度多层面呈现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深入解读他们的人生信仰,引导人们从他们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感悟道德力量。要注重分众化精准化宣传,广泛宣传各地道德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宣传群众积极投身道德建设的精神面貌。
3.抓住节点,保证效果。要坚持一手抓评选表彰、一手抓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工作贯穿整个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各级新闻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宣传报道工作,要积极创新探索,立足小节目弘扬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境界,制作群众爱看爱读爱听的内容。